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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25年度清洁生产审核技术服务机构水平评价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5-11-04

各会员单位:

为提高会员单位清洁生产审核技术服务质量,促进行业自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清洁生产审核办法》、《北京市清洁生产管理办法》等规定,结合北京市及本会实际情况,制定了《北京环境科学学会清洁生产审核技术服务机构水平评价管理办法(试行)》,并经第八届常务理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开展2025年度水平评价工作,相关内容通知如下:

一、评价对象

北京环境科学学会从事清洁生产审核技术服务的单位会员。

二、评价性质

该水平评价属于行业自律性质的技术服务等级评价,不作为任何市场准入条件,遵循自愿原则,评价过程不收取费用。

三、评价程序

(一)申请。申请单位按照《清洁生产审核技术服务机构水平评价评分标准》自评,按自评结果填写《清洁生产审核技术服务机构水平评价申请表》,申请相应水平等级。申请单位应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二)评审。北京环境科学学会清洁生产专业委员会负责水平评价实施工作,对材料完整性、规范性进行形式审查, 组织专家评审。评审专家组采用书面审查和现场核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形式审查通过的申请单位材料进行复核评审,形成评价结果。清洁生产专委会将评价结果连同有关材料报学会秘书处审定。

(三)公示。评价结果将在北京环境科学学会网站或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十个工作日。对评价结果有异议的单位,应当在公示期内向学会提出书面意见。

(四)授予证书。经公示无异议后,由学会颁发水平评价等级证书。

四、提交方式

请各申报单位于2025年11月17日前,将申请表Word版以及全部申请材料PDF盖章扫描版一并发送至学会邮箱bjhjkxxh@sina.com(邮件主题请注明“清洁生产水平评价+单位名称”),原件邮寄至学会。

五、联系方式

学会秘书处:高老师13520263583/010-88362337

                   李老师18500169784/010-88375076

电子邮箱:bjhjkxxh@sina.com

邮寄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甲6号四层

附件:北京环境科学学会清洁生产审核技术服务机构水平评价管理办法(试行)